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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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兰西县是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一个县。因位于呼兰县之西而得名。原名双庙子,指县境内的两座小庙。面积2499平方千米,人口47万。邮政编码151500。县人民政府驻兰西镇。兰西县位于松花江中游北部地区,呼兰河从县城东流过,是毗邻哈尔滨的一个农业县份。这里历史悠久,资源丰裕,地理优越,民风质朴,自金代开始,中华民族的先人就在这块水草肥美的地方游牧拓荒,繁衍生息。全县幅员面积二千四百九十九平方公里,有耕地二百二十万亩,林地四十二万亩,宜渔水面十万亩,草原三十四万亩。全县总人口四十六万,农业人口三十七万。兰西县位于北纬46°2′─46°38′,东经125°42′─126°38′,属寒温带半湿润季风型气候,年平均气温2.9℃,极端最高气温37.6℃,极端最低气温零下39℃,年平均降雨量469.7毫米,无霜期39天。兰西县是黑龙江省中部地区的公路交通枢纽,大连至黑河的202国道从南到北通过兰西三乡,全长40多公里,安兰、绥兰、绥肇公路从境内通过。水路运输畅通,乡级公路四通八达。年客运量达六十五万人次,货运量达一百万吨,全县拥有运输车辆三千五百余台。